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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米乐体育:贺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贺州市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3 09:53:42 来源:ml米乐体育 作者:mile米乐体育平台浏览次数:1

  《贺州市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贺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为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加强完善并联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各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准入条件,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获得上级资金(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等)支持,对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不含房地产类项目)。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1.建立健全“1+4+N”全链帮办服务体系,组建“1”支审批直通车队伍,围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聚焦行政许可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N”个重点事项,实行全周期、全流程、全链条帮办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行政审批单位)

  2.全面推行承诺审批制。依据《贺州市承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贺州市承诺审批事项目录》等文件规定进行“承诺告知+容缺办理+限期补正”,证照和批文可标识“承诺审批”字样,明确证照和批文有效期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在事后核验项目真实的情况无误后,收回“承诺审批”字样证照和批文,换发普通证照和批文。对适用承诺审批制的各类事项,凡未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要求采取承诺审批方式的,各审批单位不得拒绝。未按承诺时限补齐相关材料,原批复的批文自动失效。(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行政审批单位)

  3.推动规划环评成果共享。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于产业园区内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建设项目,可按规定直接引用规划环评或规划跟踪环评成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提升“多测合一”改革成效。启动从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到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多测合一”,即在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14个测量事项精简为3次外业测量,测量结果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5.优化并联审批协同。加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与水土保持审批、施工许可与规划用地审批和民用建筑人防审批以及消防设计审查、节能审查与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衔接,对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审批事项,制定“高效办成一件事”套餐进行联评联审、集成化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次联办、一次办好”。已实行并联审批的审批事项,不得互为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各行政审批有关单位)

  6.推行取水许可“一诺即办”。对产业园区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企业以书面形式做出相关承诺后,不需要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可直接申请取水许可;项目取水工程建成后,由企业自行验收,可直接向县级水行政主任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核发。(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行政审批局)

  7.推进“园区事园区办”。依法赋予市管园区管委行使属地投资主管单位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职权,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园区公司可以提供便捷备案服务。鼓励市级主管单位加大简政放权,指导市级实施单位和属地行政审批单位通过直接划分或委托下放行政权力,实现园区范围内同级审批;对依法委托下放市管园区管委实施的其他行政权力,可通过签订授权委托书,采取授予行政公章、审批专用章或印有公章的空白制式证照(批准文件)等多种方法,保障市管园区管委有序、高效开展审批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市管园区管委)

  8.推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办”。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可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实现施工许可全流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住建局)

  9.探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审批。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制,对列入豁免清单的建设工程类、建(构)筑物类、设施类项目,可不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10.推进占掘路审批机制改革。对需联合勘验的审批件,统一压缩审批时限,从限时20个工作日办结压缩至5个工作日。推动管线、杆线设施、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等审批事项一次性集成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

  11.推行水电气网接入工程“非禁免批”。在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权属范围内,对非主次道路开挖长度≤50米、开挖宽度≤1米或临时占用绿地面积≤100平方米的10kV及以下电力、中低压天然气、供水、通信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免于办理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占用、规划意见、临时占道施工意见等行政许可手续,在不影响交通且不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情况下,实行备案制。(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通管办、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12.简化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零星杆塔占地,如选址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不涉及划拨土地,仅进行占地补偿的,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不需要出示选址意见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

  13.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加快完善园区范围内各项区域评估成果。在工业项目招拍挂之前,各审批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和区域评估成果及时出具管理或技术要点,形成“用地清单”,无偿提供给工业项目用地竞得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林业局、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文广旅局、行政审批局,市管园区管委)

  14.扩大远程异地评标运用和保函应用场景范围。拓展远程异地评标运用场景,在更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事项中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招标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方式来进行评标。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探索创新“双盲评—评审工作机制”。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使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等形式提交。(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15.加快财评工作。对评审协审机构实行限时办结,原则上项目概(预)算评审20个工作日、招标控制价评审30个工作日出具评审结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16.推行分阶段施工许可。建筑方案批复后可单独办理基坑支护施工许可、±0以下基础工程项目施工许可,也可一次性办理全阶段施工许可。对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和土方作业量大的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取得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且施工现场具备条件的,可先行开展土方、护坡、降水等作业,但主体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住建局)

  17.推行项目联合验收、分期(栋)验收。拓展规划资源竣工验收“一证多验”适用范围,单幢建筑已竣工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可按照建筑单体对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批次进行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在“联合验收”“验登合一”的基础上,针对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单位工程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对单位工程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允许其单独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

  18.提高中介服务效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对本行业交由中介机构承担的相关业务,要明确约定完成时间,原则上要在现有基础上缩短3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局、城市管理局)

  19.推动涉及外线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网简化报装。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版块或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获取企业用户申请报装信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48小时内主动上门做好现场踏勘、方案设计、外线施工等服务,为企业用户“量身定制”最优接入方案。(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通管办)

  20.开设重点项目建设贷款“绿色通道”。综合运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贺州市金融“暖企纾困”活动,鼓励银行机构精准支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采取信贷支持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相结合、“再贷款+桂惠贷”、“信易贷”等方式,多渠道缓解企业的融资困难和经营困境,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贺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贺州监管分局,市财政局)

  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梳理拟建重点项目清单,及时推送至各审批单位,各审批单位梳理制定涉审事项清单,共同做好并联审批服务。一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对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能、资金、用工等要素的支持;二是加强协调调度,通过召开专项调度会议、组织并且开展重点项目“审批直通车”活动等形式,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优化服务模式,强化对项目的“全过程、全周期、全要素”服务,实行无休日工作制度,为公司可以提供“延时+预约办”服务,优化调整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区窗口布局,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专窗、“审批直通车”全链帮办专窗,推动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诉求“一线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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